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的函
索引号: | ZDDBG214855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5〕648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的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1-16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厅《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陕建资函〔2015〕73号)和《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陕建资函〔2015〕79号)收悉。
经我厅认真审核,榆林市德源公路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四通路业有限责任公司、咸阳恒通道路工程有限公司、靖边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4家企业延期初审合格。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第六条相关规定,陕西丹凤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三秦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2家企业延期初审不合格。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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